林某等7人被集中宣判
时间:2025-05-23 12:32:00 浏览:0次
5月22日上午,海南万宁法院对2起7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购买电子烟毒品原材料、烟油等,被告人王某、陈某按比例混合制成可吸食的电子烟毒品,后林某、王某、陈某等人先后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该电子烟毒品,其中李某、夏某购买该电子烟毒品后进行再贩卖,蔡某鸿等人还参与运输转移毒品,并从中获利;另一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收取毒资后帮助朱某等人联络、购买含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成分毒品,将毒品交予朱某等人,并与朱某一同吸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万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王某、陈某明知是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仍多次调配并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依托咪酯电子烟仍多次购买后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夏某明知是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为获取差价,二次购买毒品并转让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蔡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有偿转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某、李某、夏某、蔡某鸿明知是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仍多次通过运输方式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万宁法院一审依法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来源:万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