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水电气都没通,咋先发了房产证?”业主一头雾水,律师称涉嫌违规

时间:2025-09-08 15:19:00 浏览:0

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汇金广场小区的住户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小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还都没开通,可房产证却已办下来了,这一怪现象让业主们摸不着头脑。


>>以房抵债——
讨债方官司胜诉过户房产,
发现小区水电暖气全不通



柴先生是乌兰察布丰镇市人,据他介绍,他并非房屋首任房主,而是与此楼盘的开发商存在借贷关系。
“2024年,开发商找我合作开发,我投入1000多万元后开发商资不抵债,后续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判我胜诉,但鉴于开发商名下已无存款,便把其开发的二十多套有房产证的房判给了我。”柴先生说,他本以为以房抵债后能安心,没想到却是麻烦的开始。
柴先生回忆,2024年8月初,他在未实地查看小区的情况下,与欠债方一同到房产中心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的过户手续。然而,9月他拿着房屋钥匙进入小区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傻了眼:这个商住一体的小区,住宅楼旁紧挨着的商场仅有混凝土结构,疑似烂尾;住宅区虽楼体外立面和入户大堂装修完成,但无人保养,脏乱不堪。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整个小区水电暖气全不通,这样的居住环境根本无法交房。


柴先生为此联系了开发商和住建局,却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开发商说自己没钱,住建局还建议我们和那些买了预售楼的业主自己花钱找施工队自行修建,我们实在无法接受。”柴先生无奈地说。



>>业主反映——
商业体烂尾空地杂草丛生,
住宅小区有业主“飞线”引电



另据业主介绍,该小区和商业体均由当地开发商丰镇市世纪房地产于2012年开发,整体有19栋住宅楼,其中包含一家酒店和一个商场。
另有小区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小区与一大型建筑相邻,该建筑仅起了框架,难以识别用途,走进该建筑,内部钢结构外露,周围杂草丛生,空地成了免费停车场。


在该建筑后方,便是柴先生等业主所属的小区。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住宅楼体和外立面虽已完工,但部分楼内的入户大堂装修已被破坏,不少楼体外能看到私拉的电线。有业主称,这是已入住的业主无奈从外面引电。


>>相关回应——
承建方称涉事楼因欠款未完工,
开发商称小区办房产证的手续齐全



天眼查显示,开发商全称为丰镇市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在2012年8月13日就获得了此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此外,该公司的法拍信息显示,2018年7月9日,小区四号楼2单元的三个房屋就已被丰镇市人民法院法拍。
达不到居住条件为何能办出房产证?小区业主的居住条件何时能达标?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其公布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通过知情人士联系到该小区的承建方王先生,其介绍,小区共19栋楼,包括2栋18层、3栋12层、12栋6层,还有1栋酒店和1栋商场,承建情况因开发商原因各有不同。12栋6层楼因建造方因素已交房,达到入住条件。但以柴先生所住的1号楼为例,其与2号楼均为王先生承建,在建造过程中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这两栋楼均未完工。对于该楼已办下房产证的情况,王先生感到诧异:“我们建的楼我们清楚,这个楼水电气就没入场,根本通不过工程验收,房产证未验先办实在是不可思议。”
此后,丰镇市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小区业主办理下来房产证是因开发商的手续齐全,“我们开发商已办理了‘大确权’(即《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因此业主们办证也是符合办证手续的,其他问题无可奉告。”



>>职能部门——
住建局工作人员称需领导同意后才能回复



9月3日,记者多次联系丰镇市住建局,电话均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此事,对方称汇金广场的情况应由住建局回复,并提供了一个电话。记者拨通该电话后,对方称其是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向领导请示后才能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未获回复。
9月8日,1号楼业主柴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业主是翘首以盼,希望水电气能早日解决。”


>>律师说法——
小区水电气设施不全就出房产证,
开发商和住建部门均负有责任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房屋未经验收合格,不具备交付条件,也不应办理房产证。该小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全不通,明显未通过验收,却办出了房产证,违反法律规定。
付建表示,对于目前房屋未具备居住条件就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开发商已涉嫌违约,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住建局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验收及产权登记等环节有监管职责。
而该小区未经验收合格就办理了房产证,若住建局在审核办证资料时,未严格按照规定核实房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等关键条件,就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属于履职不到位。
付建建议,小区业主可以向住建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书面投诉,要求他们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开发商整改,并追究违规办理房产证的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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